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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 优秀提案
情况分析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推动全面开放的重要国家战略,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大湾区建设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广州要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广州“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重大历史机遇,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广州已具备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良好基础,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原始创新供给能力有待加强
一是缺乏世界级的高校及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平台。广州没有一所高校进入世界100强,中科院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数量较少。二是创新投入不足,对重大引领性的科技基础设施平台部署力度不够,缺乏前瞻性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二、科技产业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偏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相对缓慢。二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制造业企业的比例较低,重大产业上下游和关联产业发展仍不匹配。三是发明专利授权等创新产出成果与一线城市差距较大,且面临二线城市的强劲追赶。四是缺乏世界一流的科技企业以及具有带动作用的生态型标杆领军企业。
三、高端创新人才及人才国际化程度不足
一是高层次人才存量与北京、上海有较大差距,尤其缺乏在全国教育、科技、产业领域有话语权和影响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二是缺乏多元化和国际化高端人才,在广州创新创业的国际人才数量偏少。
四、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不够便利
粤港澳大湾区内区域协同发展创新机制和利益分配协调机制有待完善,货物、人员、资金、信息、技术等要素跨境流动存在各种障碍。如专业资格互认尚未实现,科研资金跨境流动管理不够灵活,货物查验标准和行政管理体制差异较大,信息难以共享,通关效率较低等。
具体建议
建议以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生态优化、人才支撑为纲,以“深合作、抓强项、补短板”为突破口,推进广州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一、深化创新全链条合作,建设国际一流创新生态体系
(一)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对标全球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围绕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携手深港澳共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重大原始创新的重要策源地。推进冷泉生态系统、人类细胞谱系、动态宽域飞行器试验装置、太赫兹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前沿性研究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省实验室、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省实验室、岭南现代农业省实验室建设。联合港澳共同组建一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前沿科学交叉平台、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
(二)协同深港澳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
深化穗深港澳合作,面向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前沿,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聚焦重点技术领域持续攻关,着力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投入,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组建大型企业研究院、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创新联盟,有效推动重点领域科技与产业无缝对接。
(三)促进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加快推进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面向港澳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双创示范基地等平台,为港澳的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便利条件。加快建设环广州大学城等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引进扶持一批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四)优化大湾区金融资源配置
发挥香港金融中心功能和优势,支持境外风险投资基金直接投资广州企业,鼓励港澳地区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加大科技风险池,解决企业抵押担保不足的难题,加速科创企业成长。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服务
争取联合深港澳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维权联盟与法律援助中心,对企业在海外的知识产权维权提供有关援助和诉讼服务,降低企业成本。试点在部分行业率先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帮助企业应对知识产权有关权益纷争,指导解决企业诉求。
(六)营造大湾区创新创业的“制度软环境”
推动科技创新管理向支撑高质量发展转变,推动单一科技政策向综合服务高质量发展转变。全面落实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版改革,加快落实《广州市与港澳规则对接任务清单》,借鉴港澳先进的监管理念和做事规则,继续推出更有针对性、突破性和开创性的改革举措,营造适宜创新创业的“制度软环境”。
(七)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着力挖掘和动员符合大湾区功能定位的国际高端创新机构、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国际科技组织在广州落户。鼓励企业建立离岸研发中心,推动实现国际前沿技术和最新科技成果的有效利用。打造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南沙科学城、琶洲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创新试验区,积极拓展与全球各科学城之间的交流合作,以开放、创新、包容的姿态欢迎全世界的合作伙伴。
二、深化区域共建共享合作,提高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水平
(一)优化珠三角协同创新格局
充分发挥大湾区科技创新中心专责小组、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广深佛莞惠等地共建共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立联络机制和联动发展机制,在人员、资金和设备设施共享共用上进行试点,率先建立区域内百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的共享网。加强广深双核驱动,加强规划衔接,在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协同配套、重大平台项目建设等方面优势互补,引领珠三角核心区做优做强。
(二)高标准建设南沙粤港澳深度合作区
大力支持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区及庆盛科技创新产业基地等重点区域深化创新合作,聚焦突破制约开放创新与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因地制宜设计改革试验任务,打造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的跨境合作平台。加强与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技委员会等港澳科创单位的沟通对接,推进形成粤港澳科技合作常态化联络协调机制。
(三)探索区域协同创新政策措施
以落实“惠港16条措施”为突破点,在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科技创新人员往来、科研仪器设备通关便利、科技创新资源信息开放共享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制定更加宽松的科技人员签证政策,更加便利的科研资金划拨流转政策,更有针对性的科研设备、实验物质进出口制度,推进广州与港澳地区的执业职格互认机制,促进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区域顺畅流动。
三、深化人才引进培育,打造全球创新人才高地
依托大科学装置、省实验室、高水平研发平台和重大项目,聚集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造就一批顶尖创新人才。改革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机制,最大限度释放人才活力。加快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校区建设,探索建设国际化大学城园区,促进两地高校共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科技人才和复合型专业人才。大力支持港澳台青年来广州创新创业,推进支持港澳台青年来穗创业就业行动计划。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技术移民试点,吸引更多多元化和国际化的科技人才来广州创新创业,打造国际人才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