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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行先试建设穗港科技特别合作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的提案

重点提案 优秀提案

情况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对广东工作提出了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四方面要求,要求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四个核心城市”是粤港澳大湾区最大特点,也是最大难点。能否通过制度创新破除行政和制度壁垒,让要素顺畅流动、资源优化配置,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发展尤为关键。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是盘大棋,而科技创新是最佳破局点。
  广深港高铁的开通,拉近了穗港两地距离,使穗港1小时工作生活圈成为了现实;2018年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广州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难点,寻求突破。
  广州作为大湾区核心城市及国家中心城市应在大湾区建设中发挥责任担当、引领示范及核心引擎作用,把握广深港高铁开通带来的交通便利契机,用好用足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参照香港现行政策,以香港“科技创新飞地”形式在南沙自贸区庆盛地区设立穗港科技特别合作区,实施全新的开放合作体制和运营机制,在生活模式、管理模式、服务模式等方面贴合港澳需求,吸引国际高端创新资源集聚。将此作为试验田,逐步打破大湾区融合壁垒,力争率先在与香港科技创新合作方面取得突破,形成可复制的广州经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引擎。深化拓展穗港科技创新合作存在问题: 
  1、缺乏政府层面科技创新合作顶层设计。目前穗港两地的合作多聚焦于具体机构和项目,缺乏政府层面系统性和整体性的部署和指导。
  2、缺乏开展深度合作的载体。目前深港在前海和河套两个地区建立了合作区,深度推进金融和科技创新合作,而穗港之间尚无类似的合作载体。
  3、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广度有待扩大。受路途、税收、人员出入境、科研物资流动等问题制约,来穗创新创业的香港科技人才数量较少,而广州企业主动对接香港科教资源的积极性也有待提高。
  4、深化穗港科技创新合作的难点。穗港两地分属两个关税区、执行两种不同的制度,由此派生出一系列问题,制约了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的流动。例如香港个税税率为15%、内地最高45%(目前已有优惠政策,但有名额限制);科研经费不能跨境流通;部分执业资格不能互认;互联网数据尚未有专用通道进行对接;两地遵循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同;内地科研人员无法办理一签多行港澳签注(暂未落实);在穗工作香港人才(含外籍)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不畅等等。

具体建议
  一是合作区按香港“科技创新飞地”形式建设管理。合作区内规划、建设工作由香港主导,按照香港模式进行规划建设并管理,提供与香港类似的生活、科研、工作环境和制度;社会管理职能则由南沙区政府主导,努力在中国法律框架下营造与港澳相衔接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环境。
  二是将合作区建成科技创新合作保税区。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电子围栏,实行备案制。区内企业、研发机构从境外进口用于自身研发的科研设备、原材料等,取消进口上限并给予免税或保税。
  三是将合作区建成粤港深度合作的桥头堡。全面落实CEPA协议,争取在区内率先实现医生、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自由执业;给予港澳居民在合作区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在行业准入、行政登记等方面享受内资企业同等待遇;率先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鼓励港澳高校承担省市科技项目、推进创新人才高地建设、加快建设省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政策举措,进一步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穗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等。
  四是将合作区建成与香港无缝接轨的国际化社区。加快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分校建设;建设数量充足的国际学校、高端医疗机构、住房及生活配套设施;在不危害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港澳居民及外籍人员在特定地点实名登录境外互联网,维持正常社交网络;增加每日停靠庆盛高铁站的班次,并在上下班高峰期增加直通车等。